逆流60年代第546章 外交斡旋舆论反击
东京中国驻日本大使馆。
使馆内气氛肃穆负责领事与侨务工作的参赞面色凝重。
就在萧亚轩被正式拘留满24小时律师会见仍受阻挠之际他依照国内指示紧急约见了日本外务省亚洲局负责人。
会面在外务省一间标准的会议室内进行气氛礼貌而疏离。
中方参赞没有多余的寒暄直接递交了一份正式的外交照会。
照会文本严谨援引《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中关于保障外国公民合法权益的条款明确指出日方在萧亚轩案中存在程序瑕疵: “……依据公约第三十六条我方有权探视被拘留萧亚轩女士并确保其获得充分的法律代表。
目前其律师会见权利受到不当限制我方对此表示严重关切。
我方敦促日方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萧亚轩女士的基本权利确保其获得公正、透明、符合国际标准的司法程序并就此案进展与我使馆保持密切沟通。
” 日方亚洲局负责人一位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表情刻板的中年官员接过照会快速浏览后用训练有素的官方辞令回应: “我方已注意到相关情况。
日本是一个法治国家所有司法程序均严格依照国内法律法规进行。
相关部门会依法处理此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贵方的关切我方会予以转达并‘关注’案件的后续发展。
” 回应滴水不漏强调了“依法办事”的原则但对中国提出的具体诉求仅以模糊的“关注”作为答复既未承认程序问题也未做出实质性承诺。
外交斡旋的第一轮接触在表面的礼节下是立场的鲜明对立与角力。
几乎与此同时在香港中国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的官员也奉命约见了日本驻港总领事就萧亚轩被拘留事件正式表达了中方的严重关切强调了维护香港企业和公民海外合法权益的立场。
外交渠道的介入如同平静水面下涌动的暗流虽未立刻改变局面但无疑向日本方面传递了明确而坚定的信号:此事已不仅是一起商业纠纷更已上升到可能影响两国经贸关系与司法互信的外交层面。
压力正通过官方渠道悄然传导。
香港振华电子总部新闻发布厅。
镁光灯如同密集的闪电将大厅照得如同白昼。
全球主要通讯社、财经媒体及香港本地媒体的长枪短炮齐齐对准了主席台。
振华电子的法务总监面色沉静眼神坚定地站在话筒前。
他的身后是巨大的投影屏幕。
“各位媒体朋友”法务总监的声音通过麦克风传遍全场“今天我们召开此次新闻发布会旨在澄清事实揭露真相并对‘坂田精工’株式会社的恶意诽谤与不正当竞争行为做出最坚决的回应!” 话音刚落他身后的大屏幕亮起展示出经过脱敏处理、但关键时间戳清晰可见的扫描文件——那是“青龙芯”核心架构的早期研发日志片段、实验室环境下的原始测试数据记录。
红色的圆圈重点标注了几个无可争议的日期这些日期均早于“坂田精工”那项关键“潜水艇专利”的公开日期至少半年以上。
“这些证据链清晰地表明”法务总监语气铿锵“振华电子对‘青龙芯’相关技术的研发是独立、自主且在先的。
所谓‘窃取’指控在时间逻辑上根本站不住脚!” 紧接着屏幕画面切换展示出一份整理好的列表。
“这并非‘坂田精工’第一次使用类似手段。
”法务总监的声音带着控诉“根据我们初步调查在过去五年内‘坂田’以类似的专利侵权为由对至少七家具有创新潜力的竞争对手发起过诉讼或威胁诉讼其中多家公司在漫长的法律诉讼和市场压力下被迫和解、业务萎缩甚至退出市场。
我们有理据相信这是一种系统性的、旨在扼杀竞争、维持市场垄断地位的不正当竞争策略!” 此言一出台下响起一片哗然。
如果振华所言属实那么“坂田精工”的行为模式就绝非个案而是其商业战略的一部分。
最后法务总监掷地有声地宣布: “基于以上事实为维护我司合法权益及商业声誉振华电子已于今日分别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以及日本东京地方法院正式递交诉状反诉‘坂田精工’株式会社商业诽谤、恶意提起民事诉讼以及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我们要求法院判令‘坂田’公开道歉、消除影响并索赔因其诬告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给我司造成的巨额商业损失及名誉损失初步索赔金额为……”他报出了一个令人瞠目结舌的天文数字。
“我们坚信法律会还我们清白!振华电子将抗争到底!” 新闻发布会如同在已经沸腾的舆论油锅中又泼入一瓢冷水瞬间引发了更剧烈的反响。
振华不再是被动辩解而是转守为攻以确凿的证据和凌厉的法律反制在全球媒体面前打出了一场漂亮的反击战。
真相与谎言正义与强权在法庭与舆论场上的较量进入了新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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